犯罪所得之第三人沒收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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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列題名:Third persons confiscation procedure concerning illegal proceeds

其他題名:犯罪所得之第3人沒收程序

作者:林宜潔作

出版年:2022

出版社:元照出版有限公司

出版地:臺北市

集叢名:博碩士論文傑出論文獎系列

格式:PDF,JPG

頁數:206

EISBN:9789575117412 PDF

分類:法律  

附註: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傑出碩博士犯罪防治研究論文獎 指導教授: 王士帆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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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閱說明

  為因應我國刑法上之沒收新制,我國《刑事訴訟法》於民國 105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,新增第七編之二之「沒收特別程序」,並自民國 105 年 7 月 1 日 施行。國家在符合實體刑法沒收第三人犯罪所得要件時,欲發動侵害人民財產 權之沒收的法律效果,本於人民基本權干預之審查體系,就應賦予財產可能受 沒收的第三人聽審權、救濟權等基本權之訴訟程序保障機制,而第三人沒收程 序就是基此所誕生的產物。 但,一套新制度的引進幾無可能一開始就盡善盡美,勢必隨著時間,不斷 浮現許多問題。這些問題的解決仍有賴於作為我國立法形塑所主要參考的德國 法。不過,由於我國當初立法所參考的已是德國 2017 年 7 月 1 日以前的舊法 (§§ 430- 442 StPO a. F.),故德國新法(§§ 421- 439 StPO)對我國——以德 國舊法為宗——的第三人沒收程序有何啟示意義,便應予重視並從中省思我國 立法與學術說理有無重新校準必要、全面檢視使益臻完善。盼提供這樣的比較 法啟發,使我國實務或學界在面對解釋或運作第三人沒收程序制度的問題時, 能走在正確的道路上。

林宜潔

學歷
東海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
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碩士

  • 第五章 結論
  • 參考文獻
  • 附件 2017年德國刑事訴訟法第六編第三章沒收及財產扣押程序(§§421-439STPO)中譯